旧约
- 创世记 [创]
- 出埃及记 [出]
- 利未记 [利]
- 民数记 [民]
- 申命记 [申]
- 约书亚记 [书]
- 士师记 [士]
- 路得记 [得]
- 撒母耳记上 [撒上]
- 撒母耳记下 [撒下]
- 列王纪上 [王上]
- 列王纪下 [王下]
- 历代志上 [代上]
- 历代志下 [代下]
- 以斯拉记 [拉]
- 尼希米记 [尼]
- 以斯帖记 [斯]
- 约伯记 [伯]
- 诗篇 [诗]
- 箴言 [箴]
- 传道书 [传]
- 雅歌 [歌]
- 以赛亚书 [赛]
- 耶利米书 [耶]
- 耶利米哀歌 [哀]
- 以西结书 [结]
- 但以理书 [但]
- 何西阿书 [何]
- 约珥书 [珥]
- 阿摩司书 [摩]
- 俄巴底亚书 [俄]
- 约拿书 [拿]
- 弥迦书 [弥]
- 那鸿书 [鸿]
- 哈巴谷书 [哈]
- 西番雅书 [番]
- 哈该书 [该]
- 撒迦利亚书 [亚]
- 玛拉基书 [玛]
罗马书
[罗]
第4章
00::00::00
00::00::00
音频与文本有出入,未能搜集到匹配的版本,敬请谅解。
罗马书
「 罗 」
第4章
4 : 1 如此 说来, 我们的 祖宗 亚伯 拉 罕 凭着 肉体 得了 什么呢?
4 : 2 倘若 亚伯 拉罕是 因 行为 称 义, 就有 可夸的; 只是 在 上帝 面前 并无 可 夸。
4 : 3 经 上说 什么呢? 说: 「亚伯 拉罕信 上帝, 这就 算 为他的 义。」
4 : 4 作工的得 工价, 不算 恩典, 乃 是该得 的;
4 : 5 惟有 不 作工的, 只信 称 罪 人为 义的 上帝, 他的 信 就算 为 义。
4 : 6 正如 大卫 称 那在 行为 以外 蒙 上帝 算 为义的 人是 有福的。
4 : 7 他说: 「得 饶恕 其 过、 遮盖 其罪的, 这人 是 有福的。
4 : 8 主 不算 为 有罪的, 这人 是 有福的。」
4 : 9 如此 看来, 这福 是 单加给 那受 割礼的 人吗? 不 也是 加给 那未受 割礼的 人吗? 因 我们 所说, 亚伯 拉 罕 的信, 就算 为他的 义,
4 : 10 是 怎么算的 呢? 是 在他 受 割礼的 时候呢? 是 在他 未 受 割礼的 时候呢? 不是 在 受 割礼的 时候, 乃是 在 未 受 割礼的 时候。
4 : 11 并且 他受了 割礼的 记号, 作 他 未 受 割礼的 时候 因信称义的 印证, 叫 他 作 一切 未 受 割礼 而信 之人的 父, 使 他们 也算 为 义;
4 : 12 又作 受 割礼 之人的 父, 就是 那些 不但 受 割礼, 并且 按 我们的 祖宗 亚伯 拉 罕未 受 割礼 而信 之 踪迹 去行的 人。
4 : 13 因为 上帝 应许 亚伯 拉 罕 和他 后裔, 必作得 承受 世界的, 不是 因 律法, 乃是 因信 而得 的 义。
4 : 14 若是 属乎 律法的 人才得 为 后嗣, 信 就 归于 虚空, 应许 也就 废弃了。
4 : 15 因为 律法 是 惹动 忿怒的; 哪里 没有 律法, 那里 就 没有 过犯。
4 : 16 所以 人 得 为 后嗣 是本乎 信, 因此 就 属乎 恩, 叫 应许 定然 归给 一切 后裔; 不但 归 给 那 属乎 律法的, 也归给 那 效法 亚伯 拉 罕之信 的。
4 : 17 亚伯 拉 罕所 信 的, 是 那叫 死人 复活、 使 无 变为 有的 上帝, 他 在 主 面前 作 我们 世人的 父。 (如 经 上 所 记: 「我 已经 立 你 作 多国的 父。」)
4 : 18 他 在 无可 指望的 时候, 因信 仍有 指望, 就 得以 作 多国的 父, 正如 先前 所说: 「你的 后裔 将要 如此。」
4 : 19 他将 近百 岁的 时候, 他的 信心 既不 软弱, 就不 顾 自己的 身体 如同 已死, 撒拉的 生育 已经 断绝;
4 : 20 他对 上帝的 应许 总 没有 因 不信 心里 动摇, 反倒 因 信 心里得 坚固, 将 荣耀 归给 上帝,
4 : 21 且 满心 相信 上帝 所 应许的 必 能 作成。
4 : 22 所以, 这就 算 为他的 义。
4 : 23 「算 为他 义」 的这 句话 不是 单 为他 写的,
4 : 24 也是 为 我们 若信 上帝 使我们的 主 耶稣 从死 里 复活 而 得 算 为 义 之人 写的。
4 : 25 耶稣 被 交给 人, 是为 我们的 过犯; 复活, 是为 叫 我们 称 义。